示范法的目的与运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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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在教授儿童社会技能选择方法时,可能因对象与目的的不同而不同,但方法却是大同小异,其主要的方法有:示范法、提示、社会强化和自然情境中实践等。在教授时,我们一般可选取一到两种方法,来帮助儿童掌握社会技能。

在众多的方法中,发展社交技能中最普遍和最有效的方法非示范法莫属。示范法是指在儿童面前展现适当的社会行为,让儿童通过观察和模仿学习正确的行为方式。

那么,示范法的主要目的有哪些呢?它主要有三个主要目的。

一、帮助儿童学会尚未学会的行为,也就是可以建立新的良好行为

在课堂教学中,老师引导学生学习读写新的生字,老师先给学生读写一遍,然后再让学生跟读、跟写。在日常生活中,儿童通过观察其他小朋友跟他人在见面的时候打招呼,然而他也学会与他人在见面时打招呼。

    

二、提高个体良好行为的发生概率

在小组课上,有的学生做练习很散漫,当见到其他两个同学都在积极的做练习,而且做完两页练习还可获得老师的表扬,在下课后这两个同学还可获得零食奖励,于是,原本做练习散漫的学生在下次课的表现也变得积极起来了。在日常生活中,几个孩子在玩滑梯,儿童注意到其他小朋友因为都有排队轮流玩滑梯而得到爸妈的表扬,于是,他也遵守着排队等候的规则。

   

三、为了消除不合理的社会行为

在集体课上,儿童观察到一个小朋友因为上课吵闹而被老师批评,以后他也不会在课堂上表现出吵闹的行为。在生活中,还是那个排队玩滑梯的例子,儿童注意到其中一个小朋友因为一来到就想冲到最前插队,争着先玩,于是小朋友被他爸爸批评后还带离了玩滑梯的地方,于是,该儿童在需要排队守秩序的游戏中也不会插队了。

   

美国的心理学家班杜拉,认为人的很多行为都是通过观察和模仿习得的。为了增强示范的效果,我们在引导儿童时需注意以下几点,一、要确定要发展的目标行为

二、在自然情景中,尽量让儿童观察所喜欢的榜样所做出的良好行为。第三,确保榜样所做的良好行为在示范后得到强化。第四,在儿童模仿良性行为的过程中,必要时要适当的给予提示,完成后做及时的强化,以提高下次发生的概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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